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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一章 唐吉坷德

  第一百七十一章 唐吉坷德 (第1/2页)
  
  在这个世界上,人一出生睁开眼睛,看见父母身份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往后余生的富贵,对于那些出生在大家族的豪门子嗣来说,所谓的生活酸甜苦辣更多的只是文学剧本里才会感受到的滋味。
  
  爱情,艺术,享受,攀比。
  
  这些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的奢侈品才是大家贵族每日的常态。
  
  而对于翡冷翠城乃至整个教宗国而言,最具有影响力且历史悠久的一派势力非“狮鹫家族”家族莫属,也便是——
  
  波吉亚。
  
  波吉亚家族的家徽在历史的变革中也有着多次的变化,那图案最为准确的说法是由左右两部分构成,左侧是一只扬起前爪的金色狮鹫,右侧则是一把剑锋向上的宝剑,寓意着家族强大的力量和立于制高点不可动摇的权利。
  
  最后又在家徽的边框圈画上了一圈月桂花环,仿佛在向世人宣告“波吉亚总会是优胜者”。
  
  从教宗国被洛尼西亚帝国许可成立之后,几乎每一位教皇都出自波吉亚家族,或是与波吉亚家族有着密切的联系。
  
  家族规模庞大,人脉广阔,旁系分支无数,虽说也曾经有过受贿、买卖圣职的传闻,但在绝对的权威之下皆是无聊的餐后闲谈,有嫉妒的人也常常会说,出生在波吉亚直系家的狗都能直接授封男爵,这绝非只是玩笑而已。
  
  黑发少年罗德里克·波吉亚出生在波吉亚家族的一条旁系分支里。
  
  他是家里的第十三个孩子,多他一个不多,少他一个不少,不光是正规的家族会议没有他的椅子,就连平平常常的聚会也见不到他的身影。
  
  然而罗德里克从小便展现出了自己与兄弟姐妹们不同的个性,作为赫赫有名的波吉亚家族的一员,罗德里克却并不喜欢参加达官贵族们举办的舞会,以及一系列所谓高雅的娱乐活动。
  
  更不喜欢穿着束手束脚的正装礼服去亲吻老女人们的手背。
  
  相比于贵族孩子们常见的消遣模式,罗德里克更喜欢与那些郊外的野孩子们玩耍。尽管这在其它贵族的眼中是有损名誉的行为,也让罗德里克成为了波吉亚家族不太愿提及的孩子。
  
  在翡冷翠的郊外有着一处广阔无边的花田。
  
  只要季节恰当,这里的景色更是人间美景,艳丽多彩的花束从脚下绽放到天边,犹如一副美轮美奂的油画。这里的花香更是惹人陶醉,是神明为此处泼洒自然的香水,又像是巫婆的迷药让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。
  
  记得那是夏天里花儿开的最繁盛的一天。
  
  罗德里克骑着他的爱马来到这片花田,他穿着一身平民布料的衣服,在关节处包裹着皮革,身后还披了件斗篷,看起来不像是个贵族少爷,倒像是个随军打仗的落魄男爵。
  
  黑发梳理的整整齐齐,微微向后梳起,露出他高挺的额头和深色的眼眸。
  
  虽说不招家族内部的喜爱,但罗德里克年轻时的相貌着实英俊,他的脸蛋轮廓分明,棱角分明,身上的肌肉也十分的匀称,贵族的气质里虽然带着点点痞子气,但依旧还是吸引了不少爱慕者的青睐。
  
  他的胯下骑着一匹俊俏的纯血白马,那马匹肌肉的线条根根分明,经过精心打理的长鬃随着微风飘荡。罗德里克不仅将这匹白马视为自己的坐骑,还将它当做是自己最忠心的伙伴,又给这匹白马取了一本骑士小说的名字。
  
  叫做唐吉坷德。
  
  跟在罗德里克后面的是两位乡绅的儿子,同样骑着自己心爱的马匹,手中紧握着缰绳,其中一位卷发的少年来到罗德里克的侧面,让两匹马并列而立。
  
  “先说好了,还是谁先到风车就算赢。”卷发的少年率先开了口,手指着正前方的花田,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将话锋一转说着。“哎对了,这次输了可不带反悔的,罗德里克,你得让我们看看传说中的导魔杖才行。”
  
  后面那个体型微胖的男孩又紧接着补充说道。
  
  “还得让我们上手摸一摸才行!你可不能再拿一根破木根来糊弄我们没见识了!”
  
  两位少年之所以会如此执着于一根手杖,是因为在这片大陆上手杖不仅仅是权势和优雅的表现,更是一种重要的魔法工具。
  
  魔法由家族内部传承,平民百姓向来无缘接触,而那些有幸传承家族魔法的孩子们便会得到一根手杖,看似普通的棍子却可以从地表凝聚吸收魔力,协助拥有者释放法术,因此又被叫做导魔杖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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