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九章 混战开始 (第2/2页)
轻装骑兵部队,即所谓的轻骑兵是多数都是帝国军队编制内的骑兵,在长枪营或者弓箭手营经过选拔后也可能成为骑士中的一员。作为没有贵族头衔的骑兵,是不能够在帝国标准配置的骑士铠甲上做任何特殊的标志的。
重装骑兵部队,即所有的重骑兵,在龙骑兵军团成立以前,无一例外都是具有贵族头衔的,即使是一个普通骑士屡立战功,最后被破格选拔进入重骑士团队也不例外。
在此之前,一定会有一个伯爵以上的贵族代表国王授予他“男爵”或者“帝国骑士”等低级贵族头衔,然后才有加入重骑兵部队的资格。
之所以这样,当然是因为无论是骑士还是马匹的铠甲铸造价格,都是天价,一个重骑兵所要消耗的资源足够养活整整一队轻骑兵,或者两三队步兵。
更准确来说,整个洛尼西亚第三帝国,就没有几只像样的重骑兵分队,大量的重骑兵所需要消耗的资金就是一笔天文数字,只有教宗国那群神棍们才玩得起。
所以洛尼西亚的底层军官们对重骑兵的使用几乎是毫不了解,但这可不包括希尔顿。
希尔顿在书中看到过,在所有的骑士兵种中,除了十分少见的狼骑兵、狂鹫骑士、信天翁骑士等几种特殊的坐骑,绝大多数的兵种采用的突击武器都是长枪或长矛,这样,在突击过程中,每两横队间的间距必须在100米以上。
对于虽不是以速度见长,而是以载重和爆发力见长的夏尔马来说,100米的距离也大概只需要5到8秒就可以冲刺到了。
但是如果在实际的战争中,两军对垒,第一次冲锋,如果是大军团冲锋,骑兵不论面对任何兵种,第一梯队或者准确地说第一横队都无法在5秒内将敌人解决或者被敌人解决。
而第二梯队为了保证冲击力,必然还是手持长枪类武器,如果只有50米以内的队伍间距,冲上去的时候,面对的还是自己的战友。
如果不想误伤自己的队友,或者将自己的队友和敌人穿成一串的话,他们只能进行减速,或者扔掉手中的长枪换成长剑进行作战,这基本就等于一个梯队被白白浪费。
比较合理的重骑兵运用的办法是,将整个梯队排成尖锥形状,前后间隔200米左右,在第一冲击波到达后,给第二冲击波留下足够的位置。
这样长枪重骑士冲击5到10轮后,无论如何坚固的阵营也会被冲开,后面的大队的步兵或者轻骑兵全部换近战用的刀或者剑突入敌阵,用近战彻底击垮敌人。
这种铁甲突击,在目前的作战环境中,如果对方没有魔法师的帮助,那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。
希尔顿带着众人一马当先地突入了敌营,凭借着巨大的冲击力,希尔顿用长矛轻轻松松地刺穿了瓦尔京人那柔软的皮甲,刺进了他们坚硬的身体。
随后的第二排第三排骑士们,有的甚至把两三个瓦尔京士兵串成了一串,瓦尔京人并非没有见识过重骑兵的厉害,早在前面的战争中,他们已经领略过教宗国圣殿骑士团的威力了。
他们自然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重骑兵,他们先用同伴们死去的尸体阻挡重骑兵冲锋的速度,然后轮起双手大剑用重量将重骑兵们击落马下,他们当然知道这类武器并不能击破对方的铠甲。
但按照他们对重骑兵的理解,重骑兵们的铠甲既沉重又繁琐,一旦被击落马下,几乎毫无还手之力,可眼前这些重骑兵们却让他们大跌眼镜。
第一个被双手大剑斩落下马的,就是可怜的卡尔·鲍曼少尉,身在第二排的他成为了首个倒霉蛋,被一个瓦尔京壮汉的双手大剑重重地拍在了地上。
在众多瓦尔京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中,卡尔·鲍曼少尉灵活地跳了起来,咳嗦了两下,拔出身后的马刀,将他面前把他击落马下的瓦尔京壮汉砍成了两半,随后快步跑向了自己的马匹一跃而上,重新回到了马上。
什……什么?瓦尔京人觉得自己的常识被颠覆了,这种铠甲不是应该无比沉重吗?难道洛尼西亚人已经进化成了超人?还是他们从在哪里找到了这些大力士。
在惊讶的瞬间,几百名,几千名瓦尔京士兵的头颅滚落倒地,他们将再也无法见到远方苦苦思念的亲人们了。而后续的部队就在顷刻间已经全部冲入了瓦尔京人的队伍中,于是混战开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