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71章 让你偷我的马 (第2/2页)
余令这么做是以免造成恐慌。
在锦衣卫的朱由检已经恐慌了。
一个在内阁里端茶倒水做杂事的“行走”小吏,竟然在他们那个破烂的家抄出数万白银。
不是一个人,是人人如此。
“疯了,疯了,他们这是疯了,这就是他们嘴里的没钱,这就是他们嘴里的没钱,有意思,哈哈,太有意思了!”
“殿下,钱从来就是小头!”
“那什么是大头?”
“内阁诸大人商议的军国大事,对京城外,对全天下的商人而言,第一件时间知道国策的变动堪比黄金万两!”
“比如?”
“比如皇城的贡品,采办,他们会提前得到消息,会压货,压价!”
“然后高价卖给去采办的人,完了后双方坐在一起分钱是么?”
“这也是小头!”
朱由检不想再听下去了,知道越多他越觉得这个世道颠。
先生教自己当君子,以圣人的目标要求自己。
他们呢?
嘴里喊着君子,做的事情却和君子背道而驰。
“朱大人,我原本以为《金瓶梅》就是文人幻想的醉生梦死的,现在看来,写的不够好,不够现实啊!”
看着信王哭着离去,朱大典扭头看着肖五怒道:
“肖大人,书是你给的?”
“啊,是我啊,你怎么这么聪明,你咋知道是我?”
朱大人深吸一口气,这个肖五人一本正经,却说着让人牙痒痒的话。
“是余令让你带来的么?”
肖五一愣,不解道:“他不让看!”
“混账!”
肖五挠着头,着急道:
“我不知道你在,我明日给你带一本《痴婆子传》如何,最近大家都在看,朱大人......”
朱大典猛的一踉跄。
造孽啊,这个狗东西到底是赤诚还是在装疯卖傻啊!
朱大典这次回京是来述职的,准备好升官的。
他在天启五年的时候指挥水师,亲自上阵,多次击退“红毛番”的武装偷袭。(荷兰)
他用少于红毛番人数两倍的水军,把红毛番按在大海里打。
红毛番赔了三千多两白银。(非杜撰,他们一直在赔钱,清朝却说他们是“被迫纳贡者”和“企图行贿者”。)
这一次回来险些走不了。
朱大典发誓,只要此件事了,只要能回到南京,他一定会把自己贪的那些钱全都拿去修桥补路。
朱大典在当官的这些年里贪了不少钱。
朱大典这个人很奇怪,可能和小时候的家境贫寒有关,他很爱钱。
除了爱钱这一点被人诟病,他的才学和机变非常适合当官,能力极强,还能上阵杀敌。
回京的阮大铖应该知道这个人,举荐并委以重任。
看着肖五撵上来,朱大典觉得这个大个子真是烦。
“别跟着我,我嗓子不舒服,我去找王大人!”
王化贞大人已经闭关了,跟着他一起闭关的一共二十八人,全是他的杏林好友。
“孙大人,你可是让我想的好苦,好苦啊!”
孙得功浑身发抖,可脑袋插满大小银针的他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看着浑身发抖的,用眼神不断求饶的孙得功,王化贞附耳笑道:
“乖,不急!”
耳边低语,温柔的得像在哄孩子睡觉。
第一针,从后颈“天柱穴”刺入!
轻轻捻动的那一瞬间,孙得功的身体猛地绷紧,炖刀子割肉的从骨头深处往四肢百骸蔓延!
第二针,肩井穴!
这一针按下,像烙铁瞬间烫穿肩胛,铁链哗哗响,嗓子眼里的呜咽,像野兽的哀鸣!
“孙大人啊,这才是第二针。
小老儿的这套针法,一共六十八,可以扎三天三夜,嘿嘿,我保证不伤你一根骨头,完事儿了身上连个针眼都找不着。”
叹息声里,王化贞按下第三根针,这根更细,更柔韧,这一针按下,孙得功突然就能说话了!
“大人,我错了,我错了,给我一个痛快吧,啊啊啊~~~”
“痛快,凭什么,你知道我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吗,我成了奸人,恶人,烂人,全都拜你所赐!”
“这一根它叫‘游丝针’。”
王化贞嘿嘿一笑:“从指甲缝进去,沿着指骨往上走,孙大人,你猜最后会从哪儿出来?”
在王化贞身后,一群人正在奋笔疾书,他们要记录。
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这种观念深入人心。
医者仁心是杏林的价值观。
法典也明确规定残害尸体要处以严厉刑罚。
出于道德,职业操守和律法很少有人会通过“人”来专研医术。
如今,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屋子里不用管这些了!
他们虽然是大夫,也有一颗青史留名的心,他们要补足《洗冤集录》没写完的那部分。
今日,就是机会!
文老六兴奋的瞪大眼睛,像好学的学子一样目不转睛!
高人啊,这他娘的才是高人!
疼痛不可怕,那种被完全掌控、无处可逃的恐惧比疼痛更可怕。
纯折磨,不杀人。
孙得功这样的是要千刀万剐的,刽子手已经在吃斋了,七日一过就开始。
“啊,啊,我错了,我错了!”
烛火忽然跳了一下,地上的那滩黑影在慢慢变大,像活过来一样,文老六被吓了一大跳。
“让你偷我的马,让你偷我的马......”
文老六又被吓了一大跳,缩了缩脖子喃喃道:
“一匹马至于么,多讹点钱就是了!”
“至于,非常的至于!”
文老六没想到这老头的听力这么好,看着那双温暖却没感情的眼睛,咽了咽口水。
“大人说的对!”
“让你偷我的马,让你偷我的马......”